一、参赛范围
1. 参赛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2. 参赛人数:限1人/队。
3. 指导教师:限1人(可空缺)。
4. 每人限参加一个赛项、一个队伍。
二、竞赛环境
1. 操作系统:Android 4.0及以上。
2. 竞赛网络:参赛选手自备网络。
3. 参赛选手需清空软件端数据进行现场编程。
三、竞赛描述
1. 竞赛任务
选手将通过自备的参赛设备进行比赛,比赛内容为编程闯关挑战。在竞赛开始后,参赛选手通过竞赛软件进行编程闯关比拼,在计时结束后裁判员将根据选手闯关进度进行记录,裁判员记录成绩后比赛结束。
1)竞赛软件将在学生入场后统一进行安装
2)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内可使用自备的移动网络进行编程闯关挑战,但不得使用网络进行场外求助或其他与竞赛无关事项,否则将按照弃权处理。
3)在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得有干扰他人竞赛的情况。
4)选手的得分情况根据参赛选手闯关情况进行评分。
5)竞赛为积分制,参赛选手通过在规定时间内通关编程关卡进行加分。
6)小学组竞赛时间为30分钟,初高中组竞赛时间为25分钟。
2. 比赛场地:
1)竞赛场地为参赛选手准备了竞赛桌椅选手请根据抽签号码就坐。
2)场地内不提供竞赛网络,参赛选手需根据自身携带的参赛设备自行准备网络。
3)由于各竞赛场所隔音效果不一,候场选手需保持安静,不得干扰他人竞赛。
3. 计分标准
计分标准 |
指标阐述 | 指标分值 |
闯关星级 | +2分/星 |
影响他人竞赛 | 竞赛中止 |
未签到 | 弃权 |
迟到5分钟以上(含) | 弃权 |
作弊 | 弃权 |
4. 排名
1)参赛选手根据竞赛闯关获得分数进行排名
2)如果出现局部并列的排名,按如下顺序决定先后:
①按照三星通关数量进行排序;
②按照两星通关数量进行排名;
③根据后台数据修改程序次数进行排名;
四、名词解释
1. 竞赛时长:指竞赛的整个过程的时长,选手需在此时长内进行编程闯关获取分数。
2. 竞赛中止:指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因影响他人竞赛而被裁判主动结束竞赛的情况,此情况下以裁判终止时闯关情况进行计分。
3. 弃权:指参赛选手在迟到、未签到、作弊等情况下裁判做出的判罚,此情况下成绩为空。
4. 竞赛次数:每个淘汰赛阶段中所规定的竞赛机会。
五、其他事项
1. 比赛期间,凡是规则中没有说明的事项由技术委员会决定。竞赛组委会委托技术委员会对此规则进行解释与修改。
2. 本规则是实施裁判工作的依据。在竞赛中,裁判有最终裁定权。他们的裁决是最终裁决。裁判不会复查重放的比赛录像。关于裁判的任何问题必须由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向裁判长提出。组委会不接受教练员或学生家长的投诉。
六、赛项样例